“艺韵长青”
——庆祝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邀请展的征稿通知
湖南省文化馆已走过七十载光辉历程,始终坚守公共文化服务初心,扎根湖湘大地,传承中华文脉,在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美育普及等领域深耕不辍,硕果累累。值此建馆70周年之际,湖南省文化馆特举办“艺韵长青”——庆祝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邀请展。为广泛征集优秀作品、充分展示我市文艺创作水平,做好作品遴选与统一报送工作,现面向长沙市广大市民及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公开征稿,诚邀广大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以艺韵长青为核心主题,作品紧扣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主线,生动展现七十年来全省群众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历程,彰显文化馆人坚守初心、服务基层、勇担使命的精神风貌,传承弘扬湖湘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群众文艺风采,以精品力作献礼省馆七秩芳华。
二、征稿对象
面向长沙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群众文艺创作者,均可个人自愿投稿。
三、报送方式
本次活动实行广泛征稿、先将作品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由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汇总遴选后上报湖南省文化馆。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种类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均为原创作品。
(二)规格与标注
1.美术作品装框后最长边不超过240cm,含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农民画等。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所属县市(区)。
2.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八尺(248cm×148cm),以竖幅为主,装裱形式不限。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所属县市(区)。
3.摄影作品
(1)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6张,按1件计算,艺术类、纪实类均可。
(2)纪实类仅可适度调整影调、色彩,不得合成、篡改,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艺术类创作技法不限,需附创作说明。
(3)电子版:JPEG格式,单幅不小于5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300dpi,无文字水印,文件命名:县市(区)+姓名+电话+作品名称,组照标注序号。
(4)实物:自行洗印,装裱于91cm×91cm轻质KT板,正面无文字,背面标注与电子版一致。
五、截稿时间及联系方式
1.截稿时间:2026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邮箱:3618761143@qq.com
3.展览咨询联系人:
书法类:曾祥頔 18569461297
摄影类:王欣 0731-82222858
美术类:王金凤 0731-82222858
(请于上班时间 9:00-17:00咨询)
注:请下载以下附件表格,填写后一并报送邮箱。
附件1 艺韵长青庆祝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邀请展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3 艺韵长青庆祝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邀请展作品授权书.docx
六、展览相关信息(湖南省文化馆统一安排)
(一)展览时间
2026年5月26日—6月18日
(二)展览地点
湖南省文化馆艺术长廊一楼、美术展厅
(三)参展权益
参展作品作者将获得省馆颁发的参展证书,获赠《“艺韵长青”——庆祝湖南省文化馆成立7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邀请展作品集》1本,优秀作品将择优在《文艺生活·艺术中国》发表。
七、其他事项
1. 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侵权,违者责任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展资格。
2.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遴选上的作品,需作者自行装裱,入选作品由省馆统一展出,结束后统一退还。
3.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公益展览、宣传、出版、推广等使用权,作者保留著作权与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4.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各项规定,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