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文联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专业
2026年度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专业包括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舞台技术等12个分支专业。
(二)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从事以上12个分支专业相关文艺工作的新文艺群体,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非正式在编的文艺工作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文艺工作者,在我省工作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
本申报年度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因《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已失效,其中“放宽年龄要求: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岁”不再执行)。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附件4《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中查阅下载(《个人职业道德评议情况表》和《参加文艺志愿服务情况登记表》参考附件1和附件2作为申报材料一起提交)。材料目录、报送流程、网上申报审核路径等均与往年一致。其中,网上申报审核路径如下:
(一)申报人通过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栏目下点击个人网厅,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大厅个人登录界面,使用“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智慧人社”APP(应用程序)、“智慧人社”公众号扫码登录,依次选择“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可在登录界面二维码下方下载)提交材料,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二)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通过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栏目下点击单位网厅,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大厅单位登录界面,使用“智慧人社”APP、CA(证书认证机构)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可在登录界面二维码下方下载)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三)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用“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登录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进行形式审查等操作。
(四)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按上述用人单位登录方式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大厅单位登录界面,使用“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完成个人评审材料复核、方案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三、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人事编制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他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外省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湖南申报参评职称。
(三)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外包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申报。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
(四)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评审组织
(一)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各市州文联按要求组建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暂未成立评审机构的市州文联,可委托已设立机构的市州文联代为评审中初级职称。
五、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21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评会。
(二)线上资格审查完成后,系统将生成《职称申报材料接收回执单》。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与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评会。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日,地点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8月31日(含)。
(四)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评会按评审工作安排在11月上旬完成评审投票工作。
六、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执行《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文联发〔2021〕25号)相关规定。新文艺群体晋升职称应具备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首次破格政策从2026年起不再执行。
七、申报、审核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个人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需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的新文艺群体身份、参评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翔实考核审查,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专业诚信等,根据评议考察结果推荐参评人员。
2.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3.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4.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形式审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社保所在单位、职称以及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负责复核的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明确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人员情况公示。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将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及其有关情况在湖南文艺网(http://www.hnswl.cn/)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六)专家阅档评审。所有评委按组管理,根据申报材料、参评代表作品,对参评人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每个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各小组组长对本组评审工作负责统筹。
(七)述职面试。述职面试由各评审小组分别组织进行,小组组长主持述职面试。采取述职、现场答辩、知识测评、成果展示、现场创作等形式对高级职称申报人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
(八)各评审小组评议。各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参评人员进行逐一评议。根据每名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参评代表作品、述职面试等情况,形成每名参评人员的小组评议结果。
(九)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评议小组关于本组评议工作情况和参评人员评议结果的汇报,审议各评审小组的评议结果。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议,在规定的评审通过率以内,所获评委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数的2/3及以上者为评审拟通过人员。所有档案评审结束后作出结论并请每位评委签名。
(十)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湖南文艺网(http://www.hnswl.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负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评审结果备案。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改办根据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将通过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专技处备案。
(十二)发证。对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市州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评工作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各市州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各文艺家协会要积极宣传新文艺群体职评工作的相关政策,动员本市州、本协会的新文艺群体积极参评。
(三)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情况。
联系方式:省文联职改办 0731-84582667
附件:
3.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4.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
